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17号)和《广东省国士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科教发[2013]130号)文件的要求,广东省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的检查工作,检查采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自查和归口单位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构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与取得成果情况和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受厅科技教育处的委托,我馆协助完成了2011年度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8个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汇总、核查工作。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已发现多个有利成矿地段、矿化带、异常区和矿点。此次检查工作在规范和加强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管理、及时掌握专项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保障专项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广东国土资源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