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汇交人填写《汇交成果地质资料清单》。(点击这里填写打印清单)二、 每宗A类资料纸质与电子文件各汇交二套,B类资料纸质与电子文件各汇交一套。(A、B类资料范围见《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十五条)三、 清点资料、质量验收(一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四、 验收合格后退回执,出具汇交凭证交厅矿管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