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负责管理全省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是地质资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验收、汇交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由原省国土厅机关档案室、省国土与测绘资料档案馆、省地质资料馆合并组建。地质资料业务由馆下属地矿室负责,主要职能为:负责地质矿产资料接收、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负责向国土资源部汇交地质资料、负责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的建库、更新、维护及地质资料数字化建库及提供社会利用、地质系统原本档案的验收及动态管理;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 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建馆以来,在厅领导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强化基础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04年晋升为国家二级科技事业档案管理单位。同时,荣获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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